【大陸綜所稅】台幹台商是否要於大陸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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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http://www.chinabusinessnews.com/2553-china-may-levy-tax-on-currency-trading-safe/

近年來越來越多人赴大陸工作,那麼由大陸公司支付的薪水是否要繳大陸所得稅呢?

以下節錄大陸所得稅法規定

壹、大陸「個人所得稅法」之規定:

第一條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貳、大陸「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與「居住時間」相關的部分有:

第二條 稅法第一條第一款所說的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係而在中 國境內習慣性居住的個人。

第三條 稅法第一條第一款所說的在境內居住滿一年,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居住365日。 臨時離境的,不扣減日數

前款所說的臨時離境,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中一次不超過30日或者多次累計不超過90日的離境

 

參、稅法上的分別:區分為「居民納稅義務人」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居民納稅義務人(以下稱居民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

按照稅法規定,居民納稅人負有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和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大陸個人為全球稅)

非居民納稅義務人(以下稱非居民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無住所且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

 

結論:簡單來說,如果在大陸有住所就要繳交大陸綜所稅,沒有住所的話則要看有沒有待滿一年 (離境30天內或一年離境累積未達90天都算待滿一年),若有則一樣要繳交大陸綜所稅。

 

以大部份的台商台幹而言,每年回台次數5~7次,每次約7~10天,因此大部分台商台幹都需要繳大陸綜所稅。

 

其實公司將員工派到外地工作分成兩種型式,一種是外派,另一種是當地雇用 (Local hire),外派的話薪水是由台灣公司支付,且有外派津貼及返鄉機票,當地雇用薪水則由當地子公司支付,並無外派津貼 (返鄉機票通常還是會有),因此當公司提供出國工作機會時,應該先問清楚是採外派還是當地僱用方式,一般來說外派福利比當地僱用好,但並非絕對,實際情況還是看公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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