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退休所得稅務分析
退職所得指個人退休後的所得,退職所得包含個人領取之退休金、資遺費、退職金及勞退的保險年金給付。
退職所得計算方式如下:
1.一次領取退職所得者:
(1)一次領取總額在175,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0。
(2)超過175,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351,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
(3)超過351,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2.分期領取退職所得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758,000元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3.兼領一次退職所得及分期退職所得者,前二款規定可減除之金額,應依其領取一次及分期退職所得之比例分別計算之。(所得稅法第14條)
台北市勞動局勞退試算 http://web2.bola.taipei/cutweb/a4.asp
案例探討:一次付清
老王於47年1月8日出生,自78年3月1日受雇於某科技公司,該公司於87年3月1日適用勞動基準法,老王於104年7月3日申請退休,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年資有17年4個月,而其工作年資有26年4個月,平均工資為180,000元。
退休金:(15*2+2.5)*180,000 = 5,850,000
退職所得:(5,850,000-175,000*25)*1/2=1,525,000
案例探討:分期給付
王哥105年1月1日新制工作滿15年月退,每個月領7萬元退休金。
退休金:70,000*12 = 840,000
退職所得:840,000-758,000=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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